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下午17:30前 报名地点:保靖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领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5点至17点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共32名,具体见《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9年4月13日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体学历、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6、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7、身体健康; 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2021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科级干部; (4)未满服务年限的(录用公务员岗位未满5年,录用选调生未满2年);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下午17:30前 报名地点:保靖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咨询:0743-7728127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报名资料: 1、《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教师的,还须提供县教体局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公示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县纪委监委对公开选调全程监督。 开考比例原则为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面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5点至17点 准考证领取地点:保靖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报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七)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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