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报名
一、选调人数 我院共计划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5名,其中审判岗位法官助理3名,执行岗位法官助理2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常宁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选调,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5.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8.选调后,即发现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常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51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运华 15616305253 刘锦璇 15674728136 3.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202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和照片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无法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最低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院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由常宁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时间150分钟。 (2)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在常宁市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人选的比例为2∶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对象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②体检由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③考察由常宁市人民法院会同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④若体检或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选调的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4-7689511(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0734-7667001、15616305253、15674728136
常宁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下载附件: 附件1:常宁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常宁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拨打电话17373177194,咨询德德师兄 可获得更多招考资讯和备考干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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