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印准考证 12月2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11:30(时长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北京,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五)公布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并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个人。 (六)后续工作 1.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18年3月底前,由云南省委组织部与相关高校及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 组织体检和考察。2018年6月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 3. 拟录用人员公示。在本校校园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4. 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原则上在2018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5.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 四、相关政策 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纳入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同时,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为选调生搭建锻炼培养平台、加大培养使用力度,促进选调生成长成才。 (一)加大培养管理力度 按照学历层次,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分配到省级机关,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分配到州市级机关。录用后原则上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驻村工作1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级对口部门副职1年。省、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选调生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两年挂职锻炼期满后统一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重用,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和科级领导职务,也可择优遴选到上级机关。 (二)其他配套政策 享受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每名选调生租房补贴1.5万元。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户籍办理、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736,邮箱:yngwygl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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