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能否同时报考遴选职位和选调职位? 答:《公告》中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即只能选择遴选或选调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同时报考。 2.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需要在报名时提供吗? 答:《报名推荐表》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考年龄是怎么界定的? 答: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不含11月30日当日出生的人员。 4.对于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等职级公务员职位的,报考条件如何理解? 答: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一级科员”职位,应现担任科员职务或一级科员职级。 尚有疑问的,可咨询各遴选机关。 5.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和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1月30日。 公务员工作经历,指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同《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中的“机关工作经历”。 例如,张某2014年毕业录用为我市某区公务员,并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则其既具备2年基层工作经历,也具备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在前述条件基础上,如张某自2015年11月在现单位工作至今,则符合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可以参加本次遴选。 6. 公开遴选中,垂直管理的基层科队站所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垂直管理的基层科队站所, 因其不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与所属区机关可视为同一单位。例如:某人在基层地税所工作2年,后调入区地税局机关工作1年,可视为在现单位工作3年,符合报考条件。 7.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如何计算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答:对于机构改革中,单位的名称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本人随职能划转重新任职的,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例如,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管委,原卫生、计生部门合并为卫生计生委,区综合执法局下沉到街镇机关等,在现单位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8.对于原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机构改革下沉到乡镇任职的,是否受“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的限制? 答:对于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机构改革下沉到乡镇任职的,不属于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范畴,不受“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的限制。 9.全日制教育如何界定? 答: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学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干部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含硕士、博士),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由所在高等学校或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0.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范围如何界定? 答:对职位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等有疑问的,由遴选或选调机关界定具体范围并负责解释。 11.关于英语水平有关问题如何掌握? 答:英语水平在专业英语四级以上的,视同具有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水平。未参加上述英语等级考试的,由遴选机关结合实际认定。 12.中央驻津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可否报考此次遴选或选调? 答:符合职位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中央驻津单位基层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纳入本次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进行公开选调的职位,中央驻津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13.市级机关的所属处级机构是否属于“基层”? 答:本次公开遴选中,对于市级机关内设机构以外的处级下属机构、所属处级参照管理单位等,可视为“基层”单位,纳入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14.关于任职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问题? 答: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不能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如,某人晋升副科长未满一年,尚在任职试用期,不得报名。 15.实行职员制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报考相当职务层次的职位? 答:实行职员制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可以报考相当职务层次的职位。其中:五级职员相当于县处级正职、六级职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七级职员相当于乡科级正职、八级职员相当于乡科级副职。 16.干部挂职期间的职务层次如何认定? 答:干部挂职期间的职务层次以本人在选派单位所任职务为准。如,某科长在基层单位挂职副处长,其职务层次为乡科级正职。 以上政策解答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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