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和改善省检察院及派出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省检察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试行),省检察院决定在2015年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竞争、择优的原则; 5.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确定人选的原则; 6.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一)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8人 1.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8人; 2.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7人; 3.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4人; 4. 工资、保险岗位1人; 5. 涉检舆情管理岗位1人; 6. 文字综合岗位4人; 7. 机要保密岗位1人; 8. 会计审计岗位2人。 (二)省检察院派出院--长春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1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3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2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2. 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 4.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文字综合岗位。 5. 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6.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三)省检察院派出院--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5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1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 2. 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6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2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3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4.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3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四)省检察院派出院--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6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4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2. 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3.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文字综合岗位2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4. 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5. 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6. 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