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山东实际,现将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全省共计划选调1500名。各市选调计划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手册》(附件,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具体选调范围见《报考手册》。 二、选调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入党时间截至2015年1月31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具体选调条件见《报考手册》。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3月9日8:30-13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10日8:30-16日17:30)。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核。各市先进行初审,省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一般需2-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3月13日17:3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报名资格。 报名确认(3月11日-17日)。资格复核通过人员于规定日每天7:00至20:00,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进行报名确认,标准为每人8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后,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等,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减免手续,由省选调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报名确认。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报考手册》。 各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其中,博士研究生计划转入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计划转入本科生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23日8:30—29日9:3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