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14年贵港市选调生录用体检人选4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当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贵港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有5个职位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均在1:1以下(含1:1),具体是:桂平市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08901001001),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为71.84;港北区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08901003001),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为72.41;港北区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三(职位代码:08901003003)和港南区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08901004001),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为75.89;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位代码:08901006002),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为78.27。其中,港北区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三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面试不合格,该职位没有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7:20。 体检集中地点: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会议室(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四楼)。 三、体检项目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2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 四、体检程序 (一)体检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报到体检。 (二)集中完毕后,由工作人员点名,审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收取小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300元/人,并分男女两组考生抽签,确定体检顺序。 (三)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半天。 五、体检结果公布时间 体检结果于2014年7月8日在贵港党建网公布。 六、其他 凡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况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电话:0775-4563083,18934906699 附件: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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