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湖北省选调生入围人选考察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现将2014年湖北省(十堰市)选调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6月23上午7:30以前到十堰市信访局门口(北京中路香格里拉小区斜对面)集合。考生可乘坐十堰市内公共汽车27路,28路,29路,12路,16路,7路到“市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 二、体检对象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参加体检的对象(名单附后)。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报到时,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3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照片1张。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察对象综合排序及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