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品学兼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经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研究,2014年继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工作。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1.普通高校2014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 2.湖南省2008至2012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 3.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务期满、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选调计划表(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志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一线去,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和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支部)干部,或获得过一次以上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5.大学生“村官”在每个聘期内必须有一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 6.身体健康。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 7.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和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要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表1),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报名时要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附表2),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申请定向选调的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要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附表3)。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严肃处理。 四、其他。 选调生安排到乡镇工作,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8月中下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派遣到所分配的单位工作。新录用的选调生须在乡镇服务3年以上,3年内不得选调或抽调到上级机关帮助工作。进一步加强选调生教育管理,实行县委领导联系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和年度考核考察等制度,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选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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