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根据笔试(含加分)加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结合考察情况,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来确定《2013年梧州市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对象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有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考生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同一职位考察良好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3年8月6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3年 8月5日17:00时前到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地址: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9楼918室)领取体检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021841。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人社部、卫生部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领取体检通知书。同时,请携带《就业协议书》以及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费约300元(如需复检,复检费用另计)。 3.请考生认真阅读熟悉《体检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参加体检。 附件: 2.体检须知.doc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