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布后,相关考生将高校组织推荐所填报的材料,报送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记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确定面试人选;若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与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一并进行。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201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六)调剂
笔试、面试结束后,如有选调岗位未录满情况,则从进入面试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岗位空缺数,以笔面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调剂人员,并组织调剂人员与招录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调剂。如已经服从调剂的,原报考岗位出现空缺,被调剂人员不能申请调回原报考岗位进行递补,按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另行递补他人。进行调剂时,取消招录单位的专业限制。
(七)体检、考核和录用
体检、考核及录用的具体要求和安排,与201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要求一致。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辽源党建网”和辽源市委大楼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履行录用手续。
(八)使用和管理
录用的选调生,要参加岗前初任培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区)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新录用的选调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招录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州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选调生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擅自调动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四、其他说明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规定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对协助学生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高校,一经查实,3年内将限制该高校毕业生报考辽源市选调生。
4、对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5、未尽事宜参照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及要求执行。辽源市委组织部将在“辽源党建网”上及时公布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0437-3315701。
6、《2013年辽源市招考选调生职位及其一览表》、《2013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等请到“辽源党建网”查询、下载。(辽源党建网网址http://www.jllydj.gov.cn)。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