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瑶海区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递补人员检查结果以及复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请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件一)持体检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6月21日(周五)上午8:00空腹到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合肥市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1313室)报到,并按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二)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合肥市瑶海区法检两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附件1: 合肥市瑶海区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及建议复查人员名单
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12小时须禁水禁食。 5、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身裤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体检者到达医院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体检。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择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