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健中等149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验证时间: 2013年5月24日至30日,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验证方式: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照通告要求,在上述时间内携有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验证。外省考生和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验证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8:00前先将有关材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送达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6月12—14日再携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录机关进行现场验证。 三、面试资格审查验证需提供的材料 1. 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院(系)和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 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国(境)外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 3.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6月8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rsrc.net)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5-2815978 传真号码:0775-2855255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场验证地址、邮寄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5C12室(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编:537000 附件: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