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董超等175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3年5月22日至27日。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简章的要求,在5月27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1、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院系和学校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复印件一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由院系和学校盖章)复印件一份。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由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两年的,由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一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团县(区)委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复印件一份; 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选调生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6月10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桂林党建网(网址:www.guilindj.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3-2882130 传真电话:0773-2882130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路8号4号楼304室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编:541001)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