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钦等132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27日。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简章要求分别将以下材料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1、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院(系)和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2、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国(境)外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面试前一个星期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网址:www.nndj.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2842357 传真电话:0771—2842357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送)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5号4楼404室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