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公开选调1名机关综合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类或药学类相关专业),身体健康; 3、具有三年以上综合文秘工作经历,文字综合能力强; 4、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本市(县、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5日。 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怀化市城东新区船林路,电话:0745-2852938)。 所需资料: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2、资格审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5笔试开考比例的,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60%,面试40%的分值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共安排2场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药学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命题作文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1名考察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全程指导监督。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直接淘汰,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讨论决定。体检结束以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1名试用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7、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跟班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