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填报职位志愿有关事项公告 一、填报志愿的条件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经认定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按规定加分后可达到)的考生,方可参与填报职位志愿。应届大学毕业生可选择填报全省范围内相关职位,其中,填报基层法院、检察院职位,须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在服务地所属市(州)范围内选择填报基层党政机关相关职位。具体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于4月1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及时登录查阅。 二、填报志愿的程序 1.符合职位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4月19日14:00-4月24日14:00登陆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bms.gcdr.gov.cn/),认真阅读《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填报职位志愿须知》后,按网络提示进行填报。逾期没有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志愿填报系统后,考生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生类别等信息,慎重选择职位志愿,并按网络提示完成两次确认。未完成两次确认,所填报职位志愿不能生效。一经完成两次确认,系统将自动锁定,不能修改。填报完成后,可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 3.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的3倍,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并于5月3日前在http://bms.gcdr.gov.cn/公布。 4.符合条件的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职位,将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加分后达到)但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中再次征集志愿。再次征集志愿的具体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缺额及时间安排等,将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在http://bms.gcdr.gov.cn/公布。符合再次填报志愿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遵守有关要求,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思考,严肃认真填报职位志愿。未按要求填报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合理安排时间填报志愿,避免高峰期网络拥堵。 3.请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密切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四川省委组织部及所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 4.填报职位志愿政策咨询电话:028-86600125,技术咨询电话:028-86602645。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