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参照《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部分,其中申论科目为A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30 申论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16个省辖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主选择笔试地点。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3.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的规定比例(职位面试人选与招考计划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考计划为6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4-5人的按10人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3人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资格条件相同、因招考人数较多而拆分成两个以上的有关职位划定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不足时通过调剂从有关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安徽先锋网面向社会公布。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服务基层人员经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按照规定式样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726,邮编:230001)复审,服务基层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6日9:00至5月8日16:00。各资格审查单位按照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要求,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和信息,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用(70元/人),已经审核确认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应急处置等能力。
面试定于5月18日-19日在合肥市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的规定比例(职位考察人选与招考计划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选。急需专业职位按1.4: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普通专业职位按1.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一律从考察人选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与资格审查工作分工范围相同,分别由各市委组织部、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负责,并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当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
(七)公示和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选调生有关政策进行分配。
选调生原则上分配到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单位工作,博士研究生根据专业特长分配到县(市、区)直综合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培养锻炼。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分配方案派遣到市委组织部报到;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分配方案派遣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或者先派遣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再改派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服务基层人员按照分配方案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拒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取消其选调生录用资格。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