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衢州市115人才、拔尖人才,或本行业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推荐培养人选要向生物、新能源、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人员,及列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员倾斜。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3年度全省共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下达我市的推荐指标数为2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其余培养人员根据《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衢委人才〔2012〕4号)精神,周期考核合格后,由当地人才专项经费给予2.5万元的配套奖励。
三、选拔程序
(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本人自愿申报,并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把关后,组织评选出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三层次推荐候选人选,推荐人选申报表格内容须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的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衢州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二)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筛选,确定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名单。
(三)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分类组织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拟定符合条件者,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四)省联席会议确定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并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入选证书》,核拨相应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各地、各部门关于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总体情况,选拔推荐过程等;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表格从衢州市115人才网“高层次人才”栏上下载)1份;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表格从衢州市115人才网“高层次人才”栏上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2份),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要求不超过20页);
请各地各部门于3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zjkxjq@21cn.com。联系人:吕筱青、余绮川,电话:3081468、3085033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注重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相衔接,把在企业和科研一线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附件:
1、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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