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重点做好培养管理工作,优先安排选调生进行培训和锻炼;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对选调生从严要求、热情关心、真正爱护和搞好传帮带工作。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择优选拔任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在基层工作满3年的选调生中挑选。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大胆选拔使用选调生。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鼓励和支持在基层工作满3年的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活动,为选调生在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六、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考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招考公告、考试通知、成绩查询等重要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选调生招考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考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451—53615538、13946051981,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1号楼129室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邮编:150001,邮箱:zzbdpc@yahoo.com.cn。
附件:1、《2013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分配名额》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