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至2日资格审查
据悉,本次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2013年7月1日至2日进行,兵直机关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招考职位的资格复审。各师人事局负责本师招考职位的资格复审。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本系统招考职位的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13年7月13日至14日面试 面试将于2013年7月13日至14日进行,兵团机关的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师及监狱系统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根据简章的说明,面试确定采用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60分为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