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吉安市2013年“三支一扶”招募首批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 〔2013〕46号)精神,现将2013年报考我市“三支一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考核审查对象(337人,含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3年吉安市“三支一扶”考试首批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 二、考核审查时间安排(2013年7月23日至7月26日): 入闱考生本人务必在2013年7月23日至7月26日内到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地址:吉安市鹭洲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由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考核审查。逾期未参加考核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入闱考核审查人员须知: 考核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须严格按以下要求提供审查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进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专区中下载,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对毕业生作出的鉴定评语等,并经院系和高校加盖印章); 6.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内容要求见附件2); 7.所有考生须携带户口本和高考档案(含高考报名登记表及毕业学校登记表); 8.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具有教师资格证颁发权限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考试并被录用的大学生,不予再次招募。 考核审查不合格者,取消体检、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 考核审查全面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考核审查及体检后如存在参考人数少于所报考岗位计划数、自动放弃或部分考生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按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96-8231032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3年吉安市“三支一扶”考试首批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 2.历届生现实表现材料样本 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2013年三支一扶考试首批入闱人员名单及情况Book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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