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7号)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13年,全市计划招募10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谯城区28名(支教、支医),蒙城县26名,利辛县26名,涡阳县25名。 二、选拔对象 招募对象为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支教服务的原则上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从事支医服务的原则上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从事支农和扶贫服务的原则上专业不限。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全省近年来在人事考试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尚在停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和教材征订情况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8:00-15日18:00。 2、报名地点:考生到所报考的县、区人社局现场报名。联系方式:谯城区人社局,联系人金涛,电话0558-5533605;利辛县人社局,联系人关海峰,电话0558-8812151;蒙城县人社局,联系人李士昌,电话0558-7632037;涡阳县人社局,联系人邓保东,电话0558-7220577。 3、报名手续:报名时进行现场采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报名时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县、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保留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4、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科目、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5月31日考生到所报考的县、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县区不设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3、辅导教材:《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3年版)。考生可在报名现场自愿购买。 4、成绩公布:全省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13日前结束。6月14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和电信声讯台16887734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亳州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zrsks.org.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本次考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四)考核体检 7月上旬,根据我市招募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并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审核确认 7月中旬,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进行审核并确定录用名单,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管理信息系统。 8月上旬,将《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上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把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六)培训上岗 8月下旬,统一组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共青团等工作业务;亳州市基层工作现状及民情、民风、民俗;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 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市、县(区)“三支一扶”办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 四、待遇和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在保障一定的生活补贴经费和交通、体检、培训经费的同时,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按月打卡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被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切实落实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政策;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招考“三支一扶”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专科起点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提供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和培训,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等,自主创业的,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五、监督检查 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加强理论考试、体检、复核工作的组织,按规定进行公示。要严格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加强对招募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招募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在本次报名和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三支一扶”办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0558—5132010; 2、考务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55812、5991155。 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