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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2日9:00-7月8日23:00笔试考试科目: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时间:7月16日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进行。 此次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其中文职辅警5名,勤务辅警20名,详见招录岗位计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良好,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接受管理,服从用工单位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6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其它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熟练操作电脑,在本县有固定住所。文职辅警需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交警大队勤务辅警需持有C1或以上驾照。 招聘信息通过安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乡公安“双微平台”向社会公布。发布时间为6月27日-7月5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乡县公安局(安乡县潺陵东路219号)政工室607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8:00— 7月12日17:30,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汽车驾驶证、退伍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佐证资料。所有证件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安乡县公安局政工室通知到个人。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考试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安乡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总分为100分。 (2)面试。进入面试环节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按实际人数入围。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时间为7月1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为安乡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3)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7月21日上午8:30,地点在安乡县体育场(如遇下雨天气顺延,另行通知具体时间)。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总分。 考试纪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安乡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在所报考的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学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不服从安排等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至满额。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乡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入职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保密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养成。培训合格者明确2个月的试用期(从岗前培训起开始计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标准按安乡县公安局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等),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入职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提供工作餐,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履职和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绩效工资。 3.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安乡县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4.本解释权属安乡县公安局、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政策咨询电话:0736—4335528 2.举报监督电话:0736—4335529 3.微信、微博咨询:添加“安乡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进行咨询。
安乡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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