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0:00至5月29日23:59 面试形式: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37号)、《宜章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宜发〔2021〕9号 )等文件精神,经宜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计划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x.gov.cn/)。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如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在1992年5月18日及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即在1987年5月18日及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即在1982年5月18日及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即在1977年5月18日及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的,即在1972年5月18日及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相应学位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5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已纳入宜章县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宜章县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章县特岗教师、特岗医生及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考生通过《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中“考生网上报名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0:00至5月29日23:59。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扫描本方案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在微信报名平台上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1M以内,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初审不合格)。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微信平台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微信平台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网络投递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资料扫描页面对照资格审查内容排序:第1页为报名表,第2页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到同一页),……),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下面相应招聘单位的邮箱,文档名为报考招聘单位代码+岗位代码+姓名+考生电话。并用设置阅读回执的方法或拨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 (3)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计划,岗位计划数未报满的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计划数将于5月30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计划核减情况将于5月31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9日。 2.资格审查地点。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会议室(原政务中心9楼) 3.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 4.资格审查内容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报考人员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或注明了预计毕业日期的教育部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6)手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 (7)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必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或有标注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8)岗位条件有“中共党员”要求的,“中共党员”指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组)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基本信息表,属预备党员的还需注明预备期); (9)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领取准考证。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到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宜章县原政务中心9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面试形式。医疗卫生类岗位均采取口述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人。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人。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放弃、拒绝面试或未能完成面试答题的,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研究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2023年宜章县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聘用人员,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业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优惠政策咨询 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0735-3725101 (二)招聘程序及考务咨询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3729581 (三)招聘条件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计划岗位信息表》。 五、政策待遇 按《宜章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从试用结束后,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住房保障 1.住房安排。对事业单位引进的,在宜章县内无住房的人才,在5年内由政府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作为引进人才临时保障性住房,引进人才购房或离开宜章后回收。 2.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宜章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 3.安家补助。引进到宜章县工作满3年(不含试用期)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助。 4.住房补贴和安家补助只能享受一项,选定后不能变更。 (三)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宜章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由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13858、372205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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