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 集合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统一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请自带体检费现金600元左右。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集合时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7、各位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联系电话: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21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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