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5月26日 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9日-11日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2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饶平县委、县政府同意,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110名。报考人员可通过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超生违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尚未处理完结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各年度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5.历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于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18:00登录“2021年上半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考生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1年5月2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填报《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6日期间广东省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登记表填写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6.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7.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9日至11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登录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告。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确定面试对象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进入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执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二)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八、公示和聘用 (一)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管理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服务满8周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获聘人员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粤康码”等健康码参加考试(如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考生报考指南.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笔试通关必备《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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