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4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部分岗位实行统招统分,详见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2021年毕业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二)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社会人员: 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2)2020年、2021年毕业生: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年龄可适度放宽如下: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2.本次招聘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财务类、计算机类和管理类等12个专业类别的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其中以下岗位属于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已在附件1中作相应备注): (1)影像类的相关岗位; (2)中医类的相关岗位; (3)口腔医学类的相关岗位; (4)临床医学类的精神病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及全科医学的相关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6.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填报志愿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占50%、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占50%。各项成绩和折算后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各项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招聘岗位要求高级职称的考生,免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紧缺专业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场安排在从化区内,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分为12个专业类别,其中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财务类和计算机类等11个专业类别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5.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认证证明)、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2020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认证证明)、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2021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或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并需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面试资格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总成绩 (1)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2)总成绩以及进入填报志愿、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五)现场填报志愿 1.以合格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人员。报考非统招统分岗位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报考统招统分岗位的,进入现场填报志愿环节。 2.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高分者有优先选择权,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考生选择服从统筹调配,如有总成绩排序在本人之前的其他考生放弃自己填报岗位的聘用资格,可以依序参加轮候递补。 考生选择不服从统筹调配,视为放弃其他考生填报岗位的依序轮候递补资格。 4.不按时参加现场填报志愿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体检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3次):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计算任职年限。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和未取得相应执业(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新招聘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四)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年以上。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七)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八)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本公告解释权归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020-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20-87926093。 附件 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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