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 【2021湖南事业单位备考群 】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本次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及名额 (一)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中共黎川县委党校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黎川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四)黎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五)黎川县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六)黎川县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七)黎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八)黎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九)黎川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事业编制医生10名; (十)黎川县第一、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1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品行端正。 (三)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硕士学位包括学硕和专硕,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取得。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罚期内的; 6.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中黎川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事业编制医生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有关条款政策待遇。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所有岗位全年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安排面试,循环招录,直至岗位招满(具体岗位空缺情况,可咨询县委人才办或查询公告)。 第一批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 联系电话:0794-7566876。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同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黎川县第一、二中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上课形式)。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有关素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见面试公告)。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公开招聘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取“专业水平”项测评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公开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公开招聘。 2.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公开招聘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2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4.拟公开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2021年黎川县第一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黎川县第一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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