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副处级派出机构,委托怀化高新区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者;
5.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任职未满一年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本人持①《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③在编在岗证明(加盖编制部门公章)、④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4月29日-5月1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怀化高新区创服大楼706室,市内公交3路、33路可到)。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huaihua.gov.cn/)、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怀化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告,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最低比例,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经怀化高新区工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调入人员一律按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不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政策由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怀化高新区进行指导管理,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选调相关公告及结果公示,在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怀化市人事考试网和怀化市机构编制网公布。
六、报名咨询及监督部门电话
1.咨询电话:0745-2838856
2.监督电话:0745-283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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