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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消除大班额及县一中搬迁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县城城区学校小学、初中教师和县一中高中教师。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城区小学教师100名、城区初中教师63名、县一中高中教师16名(具体选聘计划与职位详见附表1-1,1-2,1-3)。 三、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城区小学和初中教师选聘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含塘渡口镇农村片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及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县一中高中教师选聘面向县内十一中、工业职中、四中、七中在编在职教师(因县二中正在接受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暂不从二中选聘),县外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在高中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所有应聘教师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应聘小学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县教师须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代课时间不算);特岗教师特岗转正后在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特岗三年算在农村学校任教)。县外的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4、应聘初中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与大学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本县教师须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代课时间不算);特岗教师特岗转正后在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特岗三年算在农村学校任教)。县外的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5、应聘县一中高中教师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与大学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具有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县外的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三)其它要求 1、受司法机关处罚的,正在立案审查、监察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不能报考。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不能报考。 4、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报考。 5、岗位聘用情况。录聘后按新学校剩余岗位重新设置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级别,异动新的岗位工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yx.gov.cn)和邵阳县教育网(http://syx.gov.cn/jyj/)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 8月3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邵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考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职位的竞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重复或多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县城城区小学、初中教师采取笔试的形式选聘。 (1)报考人员于8月6日到邵阳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分值: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2、县一中教师采取试教的形式选聘。 ①报考人员于8月6日到邵阳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试教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试教内容、分值:试教内容不超出所报考学科高中教材内容(具体试教教材由评委确定),试教时量均为10分钟,试教成绩满分100分。 (四)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根据拟选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在编在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本县教师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考察,县外教师考察工作由县编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参与考察。 (五)录聘 根据本人填报专业和公告的职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若成绩相同职称高的优先,若职称相同,则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长的优先。通过资格审查考察后才能录聘,若有放弃选聘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选聘工作纪律 1、参加选聘教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学校给报考教师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给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在塘渡口镇城区学校及县一中.公开选聘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教师,除按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外,五年内不得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招聘和选聘考试。 3、参加本次城区和县一中.公开选聘教师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循私舞弊。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监督举报电话:0739—6833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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