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特别提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按学段学科分别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4)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岗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体育、语文、数学、英语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内容,占90%。 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会计、电子商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为现行相应科目的职校教材内容。 ③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教材内容,占90%。 ④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教材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专业教材内容),占90%。 (5)因弃考造成笔试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党政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耒阳市教育局312-2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受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面试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与要求: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以试题规定的内容及时间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笔试岗位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笔试+面试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重点考核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将报考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在编教师的编制证明、代课教师或民办学校任教证明)提交审查。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弃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及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递补。 (七)审批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市领导审批后,市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到市教育、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人事聘用、工资等手续后即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3年以上(经直接考核聘用的人员须在所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五、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核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布栏公示。 2.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均在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布栏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市教师招聘办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时须登记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312-2室。 4.农村小学、城区小学和农村初中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选岗(见附件二)。选岗方式如下: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定所报考区域学段招聘岗位对应的学校(报考城区岗位的,只能在城区岗位的学校选岗,报考农村岗位的,只能在农村岗位的学校选岗),凡不参与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耒阳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六、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耒阳市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3.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34-4338295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734-433182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4354016 市教育局人事股:0734-4320590 本方案由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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