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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上海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有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事业法人单位。上述事业单位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后勤管理、船舶油污损害理赔、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0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8年5月7日至2000年5月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3年5月7日至2000年5月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78年5月7日至2000年5月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8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以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8年5月7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详见《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zl.msa.gov.cn)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8年5月7日8时至5月16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7日8时至5月18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8年5月14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报名确认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报考确认、打印准考证。 1.报考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18年5月16日18时至5月21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见附件2),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但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9日。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报考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8年6月9日。最终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地点位于上海市内,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成绩可在2018年7月下旬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人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4:1,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进入面试。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将由上海海事局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调剂。 面试暂定在2018年8月上旬举行。最终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将于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zl.msa.gov.cn)、上海海事局网站(http://www.shmsa.gov.cn)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网站(http://www.dnsa.org.cn)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均为50%,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的60%以上(含60%)的为及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及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zl.msa.gov.cn)、上海海事局网站(http://www.shmsa.gov.cn)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网站(http://www.dnsa.org.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上海海事局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用人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必要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咨询电话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直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东海航海保障中心:021-66076685;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021-66073537;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021-65663068。
附件下载: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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