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59名,其中区直部门411名、地级市509名、县(市、区)以下1639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2018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439名,公告已于3月5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发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宁夏及区内相关市、县(区)常住户籍限制条件的人员。 4.年龄35岁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招聘单位有特殊需求的,年龄以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5.身体健康; 6.符合《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现役军人; 9.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1.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周一)9:00至4月27日(周五)18:00,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3月5日发布的宁夏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同为2018年4月27日(周五)18:00。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果考生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职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考生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要求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 5.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初审合格后,最迟应于2018年4月29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不缴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27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 6.结果确认。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7.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生源少、专业性强、属于县以下基层岗位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所在地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经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费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本人。 对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