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统一参加贵州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根据招聘职位类别和岗位工作实际,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范围及形式:参照人社部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查询。 (一)笔试方式及科目:实行闭卷分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二)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8:30考试时同时发放两科试题,10:00收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答题卡后再发放《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答题卡,中途不休息)。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含加分)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为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职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其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的资格复审由“市直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招聘单位)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1、招聘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说明”中要求进行专业测试的面试人员,面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测试方案,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除招聘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说明”中要求进行专业测试外的面试人员,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铜仁市投资促进局(023)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发布面试方案,统一组织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2018年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并按时送“市直招聘办”,“市直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考察;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或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招聘办”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统一进行公示。 (二)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6-5225519(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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