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6月下旬)。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18年6月底前)。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18年6月底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上旬)。 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提供给审核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时间以及辞职证明上单位同意辞职的时间也必须在这个时间),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特别提示: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GovenmentPublic/MoreIndex?value=1034104)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8.面试的组织(2018年7月上中旬)。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新区管委会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五县五城区两新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城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18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18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报考人员放弃后该岗位不得再递补。简章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四)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体检、公示以及手续办理由安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2)2828697; 4.监督电话:(0772)2827590。 附件下载: 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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