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面试公告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分别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或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请面试人员仔细阅读面试公告。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开考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公布后,由同级人社部门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及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见面试公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综合成绩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 “三项目”人员具体审核办法详见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右侧“人力资源市场”专栏中“三支一扶”栏目《关于“三项目”人员参加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三项目”人员报名时应填报《“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政策加分申请表》(附件4),“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荆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汇总并公示,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的视同放弃。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资格审查部门为荆门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荆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联系人:赵凌,联系电话:0724-2349922。 大学生村官人员资格审查部门为荆门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237831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资格审查部门为荆门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共荆门团市委青少年发展和社会联络部),联系人:李珍,联系电话:0724-2340702。 “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人社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人社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地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5) 未尽事宜,详见《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下载: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相关推荐:2018年4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