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资格审查 长寿考点考试招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一)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二)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简章》中“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相同,考试招聘的考生需提供《长寿区2018年第一季度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7)。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招聘的岗位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于2018年5月11日中午12:00时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面试 (一) 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参加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其中: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结构化面试,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若结构化面试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结构化面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凡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本次考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其中: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C、D岗和长寿区人民医院护理岗1按1:1.5确定;长寿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按1:5确定;长寿区农委招聘岗位,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会计岗位,长寿区卫生事业单位财务岗位、网络安全管理岗位、计算机2岗位按1:3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凡面试比例达不到1:2(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C、D岗、长寿区人民医院护理岗1达不到1:1.5)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重医考点、哈医大考点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处公布。 长寿考点: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含教育事业单位会计、戏剧、曲艺岗位)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面试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艺体岗位,面试采用实作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其他岗位,面试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实作、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 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会计、戏剧、曲艺岗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其他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 2.长寿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采用实作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3.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结构化面试,则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招聘 1.长寿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的戏剧、曲艺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2.长寿区其他考试招聘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每一考点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每一考点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十、体检 本次招聘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8:00时前到长寿区委党校(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教学楼广场集中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及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和要求其他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五、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条件、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有关问题,请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40892765、40256933。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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