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由发证机构提供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非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职中数控技术应用教师、模具制造技术指导教师、电子技术应用教师、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教师、有色金属冶炼专业教师等岗位面试采用实际操作形式;其他岗位采用说课形式。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永兴县人社局、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体检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永兴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永兴县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xx.gov.cn)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 (八)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永兴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永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永兴县一中本次招聘的教师试用期满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由永兴县教育局调配到城区其他高中或初中学校工作。聘用人员名单报送郴州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参考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 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二)考务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7643 (三)技术支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833693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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