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1日9:00-16:00。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路215号)。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复审合格,缴纳面试费时间:2018年5月20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4: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复审成功。复审成功后,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同笔试费用减免程序,减免面试费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5月24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当天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事业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和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事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录取备案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52770821。 十一、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业务政策咨询电话:0512—52805319。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2-52709235(网上报名期间开通)。 附件下载: 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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