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两违”相关政策。笔试后以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高低为序,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比例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调整,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围。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2、面试(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是考察报考对象需具备的相关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加加分的合成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三)考核 重点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下载: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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