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般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设在会昌县城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相应比例(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5人以上的比例为1:2.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未入闱面试考生成绩可在会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相应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相应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因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5人以上的比例为1:2.5)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调整到其他岗位。凡因未达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岗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 高层次人才岗位特殊情况处理办法。①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未入闱所报考岗位的,如符合其他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可调剂至其他无人报考(或空缺)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若出现多人调剂至同一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闱人员。②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③县委人才服务中心(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岗位在面试前须先进行写作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若出现未达开考比例(1:3比例)的情形,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处理结果。写作测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已报该岗位但未能进入面试的考生允许改报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该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以最后总成绩(写作测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面试 3月16日,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一般岗位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计算比例计入总成绩。 1、结构化面试 3月31日,进行结构化面试(含一般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于3月19日—3月21日到会昌县人社局会议室(地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社会保障大楼9楼)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见第一大点第四条 其他要求)。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本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定于4月9日,4月8日到会昌县人社局人事业务股(月亮湾新区社会保障大楼504室)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地点见通知书。 3、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高层次人才岗位按其特殊情况处理办法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捆绑招聘岗位进行选岗。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若考生因怀孕造成体检未完成的,可按照总成绩高低先参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由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选岗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招聘岗位报至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并下发聘用文件,由招聘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5周年以上,其中在会昌县服务期不低于3周年,方可办理调入外市手续。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高层次人才岗位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其中,管理岗位人员(专技岗位除外)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即八级职员副科工资待遇);管理岗位人员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副科级实职干部。在县城无住房的,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咨询电话:0797-5622640(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7-5630521(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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