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方式 1、巡防员岗的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40%)+面试(60%),体能测试内容标准详见附件;接警员岗为电脑技能测试(40%)+面试(60%),均按照考试总分数排名依次录取,所有录取人员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电脑技能测试,内容为打字速度测试。测试系统默认输入法为搜狗拼音和五笔输入法,允许自带键盘。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23日,领取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1)巡防员岗每月工资为27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接警员岗每月工资为25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3、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ncx.gov.cn/xrsj/)”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招聘的巡防员岗位可长期报名,由县人社局及县公安局定期组织考试,直至招满后另行公告。 7、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县公安局85712897)。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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