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与省同步,采取省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较多的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镇办小学招聘人数14人以上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详见《岗位汇总表》。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政务网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岗位要求,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相同岗位不同招聘单位的考生,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择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择岗,拒绝选择岗位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辅导或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信息发布网站:临清政务网(http://www.linqing.gov.cn/)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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