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社网、平安仙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能测评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1:1.2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该环节在仙桃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由仙桃市公安局具体实施。如不能达到竞争比例,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长跑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 2、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文职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结合考生自传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而需要递补的,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仙桃市公安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故出现招聘人数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在公安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相关电话: 仙桃市公安局考务受理电话:0728-3332040 仙桃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仙桃市人社局投诉受理电话:0728-3324436。 本公告由仙桃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公安局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公告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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