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体测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除西青区公安分局岗位外,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西青区公安分局体检合格的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标后再进入考察环节。 体能测试由西青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达标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统一安排在体检之后。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西青区公安分局相关岗位的体检、体能测试由西青区公安分局参照《天津市西青区招聘治安巡防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体测、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由用人单位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西青区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和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000元左右,其中西青区公安分局的岗位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500元左右。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下载:2018年第一季度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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