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医技专业(含药学、影像、检验专业)、公共卫生等四类试卷,每类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报考医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医学临床专业试卷;报考护理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护理专业试卷; 报考药剂、影像、检验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使用医技专业试卷。 2.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命题与阅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负责笔试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成绩单报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百色人才网公布,考生可通过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工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 4.入围面试条件 (1)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参加笔试人员的,从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德保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并报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德保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需达到面试总分的70%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材料。 5.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材料。 6.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人事部门和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符合免笔试和免面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全部入围考核。 (二)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人选名单由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确定后报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三)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五)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核 (1)参加笔试人员和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 (2)符合免笔试、面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全部入围考核。 (3)考核工作由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招聘相关材料报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并报德保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中合理流动。 九、编制使用及相关待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用编人员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并享受财政核拨的相关经费待遇。用编人员实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的住房分配等方面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用编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咨询电话: 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6-3828561 (四)监督电话: 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6- 3820229 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监股 0776-3830326
附件下载: 德保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 人员(笔试岗位)计划表 德保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 人员(免笔试岗位)计划表
德保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 人员(免笔试、面试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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