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综合、卫生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教育类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卫生类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教育类面试采用说课试讲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考生笔试类别(卫生类分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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