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度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平度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人(详见《2018年平度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放宽到专科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计划表》);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7、根据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以及平度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平度籍残疾人,可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卫生类职位报考时未要求岗位资格证书的,被聘用后须在聘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教育类职位报考时要求具有该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10、应聘人员被聘用后,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 9:00—1月24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5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6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缴费: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期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2018年1月30日9:00—11:30到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平度市新区大道79号1号楼421室)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先进行网上交费,待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报名费用退回至缴费银行卡。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高层次和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逾期不予改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主管部门(综合类为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类为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卫生类为平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学历证明材料等,其中教育类考生需提交官方网站上打印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迁入人员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或户口簿、报到证(计划表中明确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等材料。其中,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平度市外公办医院工作人员和幼儿园教师报考的,须分别出具当地县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无业证明(平度籍应聘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出具);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保险缴费明细、《劳动合同》和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月22日)。 属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需提交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及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入伍证明材料和退役证明材料。定向招聘的残疾人报考的,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明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需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 在集中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