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及待遇 1、岗前培训合格,经克州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其中招聘人员相关待遇咨询招聘工作组。 2、政治、福利待遇: 被聘任警务人员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公安局招聘工作小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不予退还相关费用;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条件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信息不真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古丽努尔18099088836,;侯庆18609085199;0908-4231335 纪检举报电话:0908-42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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